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三章经营
第十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 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劳保用品的使用
完善的使用管理制度,可以使劳动防护用品在受控状态正确地发挥作用,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其内容应包括:正确选择、使用、现场存放、维护、更换、培训人员掌握必要的知识、日常监督等。
1.识别每个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提供正确类型的个人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都是为防护特定的危险因素而设计的。一旦选用错误,危害极大。2005年,沈阳市某单位在空调井维修过程中,发生了1起3死1伤的事故。 1人先在氧气不足的密闭井里被熏倒,后面3人为救人错误地使用了过滤式防毒面具。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该是空气呼吸器。如果该单位能够对密闭井的缺氧因素进行识别,制订开盖换气达到规定时间后,用火柴能否在井内正常燃烧来判断氧气是否正常的控制措施,这起事故就会避免。后面3人如果掌握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知识,就不会造成事故的扩大。
在每个识别出危险因素的工作场地或设备上,清楚地标出需要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标记可以消除从业人员对是否佩戴劳保用品的疑问,提醒从业人员在此必须佩戴劳保用品。
2.培训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自己的劳保用品
通过适当的指导、演示、员工试用等培训手段,通过口头和书面2种方式,告诉需要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个从业人员:①为什么必须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需要使用;③怎样使用;④怎样保管;⑤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必须达到人人都懂,个个会用的目的。
防静电服使用事项
1、凡是在正常情形下,气体混杂物持续地、短时光频繁地才涌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合气体混杂物有可能呈现的场合,可燃物点燃能量在0.25 mJ以下时,应穿用防静电服。
2、制止在易燃易爆场合穿脱防静电服。3、制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还应与防静电鞋配套,同时地面也应是防静电地板并有接地系统。
5、防静电服应坚持干净,坚持防静电性能,使用后用软毛刷、软布蘸中性洗涤剂洗擦,不可破坏服料纤维。
6、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中性洗涤剂清洗,洗涤时不要与其他衣物混洗,采用手洗或洗衣机柔洗程序,防止导电纤维断裂
。7、穿用一段时光后,应对防静电服进行检验,若静电性能不符合尺度要求,则不能再以防静电服使用。
8、禁止在火灾危险场所穿、脱防静电服。
9、禁止在火灾危险场所穿用的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金属物件。
10、外层服装应完全遮盖住内层服装。分体式上衣应足以盖住裤腰,弯腰时不应露出裤腰。
11、在火灾危险场所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相关国家标准钟规定的防静电鞋配套穿用。
12、防静电服应保持清洁,保持防静电性能。使用后用软毛刷、软布蘸中性洗涤剂刷洗,不可损伤衣料纤维。